哈市平房区董女士是一户拆迁户,却由于搬迁后没有及时办理户口迁移,导致她无法享受到拆迁户应享受到的政府补贴。
董女士说,她住的房子于2001年拆迁,拆迁后她搬到儿子家住,户口也迁到了儿子家。后来,她又搬到一栋平房居住,可户口一直没有迁过来。今年,她住的房子再次拆迁,可由于她居住的房子是一个空户房,而她的户口又在儿子那边,所以不能给她拆迁补贴。董女士想现在把户口从儿子那里迁回来,可公安局的答复是,不能办理。为了防止恶意占户,动迁户的户口在半个月前就已冻结。
“其实回迁户口也不麻烦,我也不是没时间办,就是没把它当回事。现在想迁已经晚了。房子要拆了,还享受不到拆迁补贴。”董女士追悔莫及,她提醒搬迁的读者,一定要及时将户口迁到居住地,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。
